导航菜单
首页 >  即将毕业来看23年自考生申请毕业证须知  > 安徽大学2024年(上)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答辩须知

安徽大学2024年(上)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答辩须知

安徽大学2024年(上)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答辩须知内容如下:

2024年(上)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答辩须知

一、论文选题要求:

根据所学知识,联系法律实际,就法律制度、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论文题目可以参考:自考法学专业论文选题参考.xls里面所列出的题目,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拟。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0日,请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安徽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law.ahu.edu.cn/)“通知公告”栏查询指导老师及电子邮箱。

2.2023年12月30日前,考生须将论文提纲(1000字)电子版发至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准号证号+姓名+手机号+论文题目),以便老师及时修改反馈。

3.2024年1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4.2024年1月30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完成,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指导老师。有条件的考生可与指导教师见面,听取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

5.2024年2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地修改论文初稿。

6.2024年3月5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发给指导老师。

7.2024年3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审定合格后的论文二稿发给考生,由考生形成word版答辩论文完成稿+导师评语页(单独文档,填写完整个人信息部分),于2024年3月30日前发给指导老师。

注:1)论文提交命名:准考证号+姓名(010117201110张三)

2)最终版正确提交格式,见附件“自考毕业论文最终提交样式.docx”

同时打印5份(论文5份,导师评语页1份),考生自留论文1份,余下论文4份+导师评语页1份于2024年3月30日前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因擅自使用其他快递(含邮政小包、顺丰同城急送)造成论文无法收到者后果自负)寄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法学院(社科A楼)A305室姜老师收,邮编230601,电话:0551-63861491。论文成绩不及格或迟交(以电子邮件时间、邮戳时间为准)的论文一律不安排本次答辩。

8.论文答辩暂定于2024年4月20日、21日进行,确切时间以安徽大学法学院官网公示的答辩安排表为准,考生应于2024年4月17日后登录安徽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http://law.ahu.edu.cn/)查看。(线下来校集中答辩)

9.答辩结束一周后在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jxjy.ahu.edu.cn)“自学考试”栏中“实践成绩查询”上查询成绩。

自考论文成绩分五等: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合格以上成绩在考生服务平台分别对应60、70、80、9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参加论文答辩。

2.本次论文指导实行全程电子化指导。考生将论文提纲电子版发给老师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指导老师的反馈意见,请和指导老师联系。

3.考生各次交稿日期均须按答辩须知上规定的交稿日期按时将稿件通过电子邮箱发给自己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论文题目)。逾期收到的稿件,或未按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的稿件,或多次抄袭的稿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答辩,老师有权不予指导或接收。

4.原则上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指导老师联系。在你发送电子邮件后,如在各指导环节规定的时间节点后仍未收到导师邮件回复的,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内发短信提醒导师。在你发送短信后,一天之内仍未收到导师的短信或邮件回复的,请在上述工作时间内电话联系导师。

5.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不得找他人或机构代写等。如在论文撰写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若考生所提交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找他人或机构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在定稿后发现的,不得参加本次答辩,答辩后发现的,立即取消本次答辩成绩,且自发现确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论文撰写和答辩。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6.论文撰写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表达清晰、格式规范;正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7.论文格式参照附件-法学院自考毕业论文格式、排版及注释体例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成论文,论文格式不符,将影响答辩成绩。

法学院联系电话:0551-63861491。

安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

关于论文查重:

为切实保证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经研究,从2021年起,我校对所有参加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考生的论文进行查重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在定稿之时,考生须提交论文查重电子证明给指导教师,并提供论文独创性

相关推荐: